1、吊索具的限制使用角度
當使用軟吊耳的扁平吊索時(shí),最小使用的吊耳長(cháng)度不能小于3.5倍和吊耳接觸部分的吊鉤******厚度,并且吊耳活動(dòng)夾角不能超過(guò)20°。當連接帶軟吊耳的吊索和起重用具時(shí),吊索和起重用具接觸部分必須是一直的,除非吊索的軸向寬度沒(méi)有超過(guò)75mm,起重附件的彎曲半徑必須至少是吊索軸向寬度的0.75倍。舉例說(shuō)明:吊索在貨鉤上的半徑至少0.75倍吊索軸向寬度. 織物寬度或許受貨鉤里面部分半徑的影響,貨鉤曲率的影響結果阻礙強力在織物的寬度范圍均衡的作用。吊索嚴禁超載,必須使用正確的方式系數,一部分極限工作力的方式或許已經(jīng)在標簽上給出,多重組合吊索不能超過(guò)和垂直方向******角度。
2、多重組合吊索具的使用注意事項
多重組合吊索的極限工作力的評估決定于組合吊索承受負載的對稱(chēng)性,也就是當起吊時(shí),吊索的分支按設計分布對稱(chēng)均勻,具有同樣垂直角度。 3組合吊索,假如分支不能按設計均勻的受力, ******的強力在一個(gè)分支上,那將是設計角度臨近分支******承受力的總和,同樣的結果在4組合吊索中,如果不是剛性負載,將同樣計算在內。備注:對于剛性負載,大部分重力或許被其中3支,或甚至2支承擔,剩余的那支僅僅保護負載的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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